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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132.減資緣由:本公司依據證交法第28條之2相關規定,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 而買回,並辦理註銷股份。3.減資金額:新台幣18,000,000元4.消除股份:1,800,000股5.減資比率:2.72%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44,243,84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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