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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

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

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

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2/022.公司名稱: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富裔一)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債券以105年3月25日(發行滿二年之日)為本債券持有人提前賣回本債券之賣回 基準日。本公司應於105年2月25日(賣回基準日之前三十日)前,以掛號發給債權 人一份「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轉換債持 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權人得於公告後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賣回基準日,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且不得撤回)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贖回 。滿二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1.0025%(實質收益率為0.5%)。本公司受理 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不含)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二、債券賣回手續: 賣回之債權人,請於最後受理賣回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民國105年3月24日)檢附: (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賣回申請書(表格可由各證券商取得),並加蓋集保帳戶 印鑑。 (2)證券存摺。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證券商辦理債券賣回手續。三、債券賣回之相關稅賦: 1.國內個人或法人:利息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一律扣繳10%稅款。 2.國外個人或法人:利息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一律扣繳15%稅款。四、補充保險費: 國內個人:利息所得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辦法規 定單筆給付金額達20,000元者,應按規定扣取1.91%補充保險費。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B1 電話:(02)2586-5859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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